我独自获得某区人民政府支持,责令某区住建局重新履职。
之前,我向某区人民政府送达异议书,提示其关注某区住建局涉嫌失职或渎职行为,点击以下文字链接可了解详情。
2026年5月23日,某区人民政府向我送达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(下称:决定书)。

之前,我向某区人民政府送达异议书,提示其关注某区住建局涉嫌失职或渎职行为,点击以下文字链接可了解详情。
2026年5月23日,某区人民政府向我送达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(下称:决定书)。

之前,某国工业和信息化部(下称:工信部)向我送达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(下称:决定书)。
决定书责令某省通信管理局(下称:管局)重新调查某信,并在法定时限内答复我处理结果。
详情点击:胜了!工信部责令管局重新调查某信。
2026年5月10日,管局向我送达第二封《举报处理答复书》(下称:答复书)。

我不认同某区住建局向我送达的《行政履职答复书》,
我向某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,
某区人民政府受理复议。
2026年4月24日,我接到尾号5900的座机电话,
对方自称是某区人民政府的陈姓工作人员,
告诉我某区住建局提交了行政复议的答复书,
近期会将其副本邮寄给我,
并询问我是否愿意调解。
我明确回复调解的前提是:
某区住建局能让我十分确信其依法履职,我立马和解。
我向某区住建局送达《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》,
某区住建局向我送达《行政履职答复书》,
我被“传球”至人民法院。
实际上,我不认同上述答复书,主要理由为:
1.适用法律不当。
答复书以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解释房屋维保期。
其适用对象为开发商及其建设工程承包单位。
我、友邻们与开发商间的房屋维保期应参照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的第三十三条。
2.开发商持续销售有墙砖质量问题商品房。
答复书认定墙砖质量问题属实。
可推定我、友邻们买到的商品房存在不可忽视的瑕疵。
截止2026年3月18日,开发商仍以“现房热销”口号,向不特定群众兜售上述商品房。
3.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存疑。
在答复书的附件中,
我未见开发商的公章,
我未见有资质的单位出具开发商维保工程合格的鉴定报告,
我未见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某区住建局的回函。
我未能辨认部分字体过小、印刷不清的文件。
2026年3月18日,我基于上述理由,向某区人民政府送达《行政复议申请书》。

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是我国“根本政治制度”。
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(下称:人大常委会)是其常设机关,
可监督所在行政区域中职能部门的工作,
受理人民群众对职能部门的申诉和意见。
我虽已请求某区住建局依法履职,
但对其是否“敢担当”、“敢作为”持保留态度。
详情可点击:我独自请求某区住建局依法履职,结果被“传球”。
于是,2026年1月28日,我以“人民来信”名义,
向某市人大常委会送达《监督某区住建局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》。
